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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二三中院系統,居間合同糾紛典型案例|買房人被詐騙,中介公司如何賠償
北京市一二三中院系統,居間合同糾紛典型案例|買房人被詐騙,中介公司如何賠償?裁判總結:(1)本文主要選取的是北京市一二三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范圍內的涉及房產中介公司重大賠償的居間合同糾紛典型案例,由于北京市四中院主要審理行政訴訟及其他專屬管轄案件,故未在統計范圍之內。(2)所選取的案例除海淀區法院的案例外,基本上屬于因房產中介公司未履行審核房源真實、準確的信息及賣房人的真實情況,而導致買房人
從事經營活動的承租人以出租人未協助其辦理營業執照為由,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如何處理?
從事經營活動的承租人以出租人未協助其辦理營業執照為由,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如何處理?答:租賃房屋在使用上不存在不能辦理營業執照的行政管理限制,出租人遲延履行協助承租人以該房屋為經營場所辦理營業執照的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應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約定或根據出租房屋用途、合同簽訂目的等可以確定出租人不負有此協助義務的除外。
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資格。2007年執業于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十余年的過程中,堅持以*知識、服務為民為理念,積極鉆研法
當事人就未經工程竣工或消防驗收合格的房屋訂立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當事人就未經工程竣工或消防驗收合格的房屋訂立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答:(1)當事人一方以租賃房屋未辦理工程竣工或消防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為由,要求確認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2)租賃房屋因出租人原因未經工程竣工或消防驗收合格致使房屋不符合使用條件,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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